Archive for 二月 27th, 2007
報章報導市建局向城規會提交了一份中環結志街一帶的發展計劃, 地盤包括近6萬呎的濕街市, 項目成本約38億. 受影響範圍中, 除3幢戰前樓外, 有特色樓宇外牆亦會被保留. 項目中亦包括興建2個4層高, 容納老店的商場, 上面有2幢住宅, 1幢寫字樓及1間酒店. 市建局表示, 希望該項目能重現昔日的街道及魅力, 提升社區的歷史及文化價值並吸引遊客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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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唔可以搵一個新盤係無 Podium 比我? 我敢包佢一定最懷舊. 不過好難怪d 則師: 我要有view, 就要起得高; 起得高, 行舖又唔方便 (起碼我未見過地舖生意差過樓上舖). OK 就算我唔要view, 又話廚房廁所要有窗, 又話間房要有十份一面積嘅窗. 一係座住宅就狗牙咁多角, 一係又起番高. 點解唔做金字塔? 下面夠闊, 上面夠高. 咁咪即係一幢樓有好多個平台….
諗起結志街係一個濕街市, 都唔知重建後d人去邊買餸… (吓? 你唔係真係諗嘛?? d舊樓無晒, 新樓住客一定有錢請工人嫁啦, 理佢去邊買吖. 中環黎嫁, 點可以比班阿伯阿婆搞到成個老人區?)
不如直接d話市建局要賺錢, 唔好老點我話有幾間老店啦.
有報導指房署可能調高申請公屋的入息限額約5.2%, 但有關措施會傾向2人及5人或以上家庭. 房委會成員黃坤認為隨著通脹, 所有大小的家庭收入限額都應放寬.
其實我有個疑問, 公屋係比窮人住, 定係比全港最窮嘅人住? 如果比窮人住, 咁點定義 “窮”? 此涉及生活質素(quality) 問題; 如果比全港最窮嘅人住, 就要問最窮嗰一個定一百萬人住? 咁就係數量 (quantity) 問題. 橫掂你輪候冊有咁多人 (等2年都未有樓), 你不如玩鬥窮: 假如公屋建屋量每年有1萬間屋, 咁咪比最窮嗰1萬個家庭入去囉. 你比人申請但係又無屋比人, 好聽就人地發咗達, 唔好聽就人地瓜咗先輪到佢呀.
繼續鬥窮: 人越多, 窮人越多. 公屋真係唔應該比人長住, 如果唔係起多多都唔夠住. 應該公屋租約改為5年死約. 5年後如果你唔係最窮個幾個, 唔該你比個單位窮過你d人. 我諗無納稅人鍾意貼租金比你等你儲錢買賓士.





